外籍教师聘请办法(中文)

作者:网站管理员 来源:未知 日期:2016/9/9 10:21:29 点击:2622 属于:外教聘请
一、受聘方条件:
1、应聘外籍教师需取得本科学历以上文凭,且来自以所授课程为母语的国家。
2、合同期限至少为一学年。
3、年龄22—50周岁,性别不限。
4、周课时为16学时。
5、教授课程:口语、写作、文学、阅读、文化背景知识等。
二、聘用待遇:
1、月薪:教师每月工资为6000元人民币(英语外教),按10个月发放,工资于每月12日-15日发放,外籍教师将根据中国政府纳税标准规定交付个人所得税。
2、住宿:学校提供一套免费公寓(房间内配有电脑、冰箱、洗衣机、沙发、空调、卧具、写字台、厨房用具等基本生活必需品;水、电费用由学校负担);学校将支付教师在校园内的上网费。
3、国际旅费:国际旅费实行包干,欧美及其它国家每年按8000元标准支付,亚洲国家按每年4500元标准支付,可在每学期期末或合同期满支付,外籍教师需根据中国政府纳税标准规定交付个人所得税。初次来校受聘者聘方负责去机场迎接。中途单方违约者不负责返程机票,不可抗力因素除外。
4、签证:学校负责办理教师的居留许可并支付其费用;学校将办理并支付下一年续聘教师的再入境手续费用;若因受聘方个人原因造成《居留许可》遗失或损毁并需要补办的,该项费用由受聘方自行负担。
5、医疗费用:学校为受聘方统一购买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入境留学生综合保障计划》保险,受聘方在校受聘期间(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)发生意外伤害、意外伤害医疗及疾病住院医疗,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按保险规定条款执行。
6、受聘方如有家属随行,一切费用由受聘方自理。